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召开全省税务系统基层分局长座谈会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立足监督首责,紧盯“关键少数”,持续拧紧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链条,督促推动安徽省各级税务局“头雁”走在前作表率,以监督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保障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行稳致远。
找准监督重点靶向发力
紧盯责任、用权、制度三大重点,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构建督责、限权、促行的监督体系。
紧盯责任落实强化监督。发挥述职述廉的监督作用,认真开好市级税务局“一把手”述责述廉会议,切实增强其严肃性和实效性。近三年,严格审核把关52份述责述廉述党建报告,省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一述一评”方式指出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风险,针对性提出改进要求156条,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用好谈心谈话这个常用常新的有力武器。在基层调研中,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聚焦税收重点领域和敏感行业风险防范,与被调研市级税务局党委书记“深入谈”;结合税务总局有关要求,与省税务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长“专题谈”;结合监督执纪和巡视巡察、外部审计发现问题,与省税务局机关处长“重点谈”,确保责任不悬空、工作不虚化。近三年,省税务局前后两任党委纪检组组长共开展谈心谈话396人次,其中与省税务局班子成员、机关处长以及市税务局“一把手”监督谈话78人次,着力发挥提醒帮助、警示约束、推动整改的效果。
紧盯权力运行强化监督。通过列席会议、综合督查、巡察督察等方式,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等情况的监督,确保“一把手”行使权力不偏向、不越轨。紧盯依法征税、打击偷逃骗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出口退税等重点领域和医疗器械、废旧物资、网络货运、灵活用工及农产品等敏感行业,督促推动职能部门强化日常监管,消除权力运行监管盲区,努力将问题风险阻断在“将发未发时”“程度较轻时”。承接税务总局智慧监督试点工作,建立“违规借用纳税人车辆”“违规采购烟酒”等专责监督指标并开展常态化扫描,以数赋能提升监督的穿透力和精准度。2026年以来,各级税务局纪检机构通过智慧监督发现或转化问题线索44件,立案2件,1项指标模型被税务总局采用。
紧盯制度执行强化监督。以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对现行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梳理制度文件724项(其中废止205项、修订84项、新建15项、保留420项),并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刚性。认真落实《税务系统进一步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监督的若干措施(试行)》,聚焦4方面13条措施制定任务分解表,细化112项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举措,为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监督提供实操指南。同时,聚焦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发《加强对市级税务局“一把手”和省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监督重点事项清单》,细化省税务局党委加强市级税务局“一把手”监督的19项责任事项;聚焦压实纪检机构监督责任,制定《关于深化纪检机构同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的若干措施》,明确纪检机构加强对同级“一把手”监督的12项举措;聚焦压实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出台《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约谈办法》《转任市(县)级税务局“一把手”考察工作手册》等制度办法,不断扎紧“一把手”监督的制度笼子。
突出选人用人精准发力
重点把好“五道关口”,对“一把手”选任交流进行全过程监督。
把好信息筛查关。建立并动态更新涵盖所有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台账,定期与职务提拔和职级晋升事前报告名册、干部选拔报备数据、年度职级晋升名册、人事统计年报、数字人事等信息交叉比对,并将筛查审核情况作为职务职级晋升、干部交流调动、遴选等工作的必审关口。
把好考察评价关。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和廉政意见“双签字”要求,将考察谈话范围从“工作圈”延伸至管理和服务对象、新退休干部及相关基层干部,全面了解干部“八小时内外”的表现,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把好交流轮岗关。严格落实“一把手”交流轮岗制度,年初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对达到交流年限的干部提前做好交流安排,并指导市级税务局科学推演未来三年交流安排,防范“关键岗位”任职固化带来的廉政风险。
把好监督评议关。把“一把手”履行选人用人工作职责情况作为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强化对下级“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验证,优化“一报告两评议”意见表达机制,确保参加人员客观真实反映评议意见。
把好整改整治关。扎实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共排查发现问题线索215个,查核认定违规问题143个,纠正违规受益行为人35人次,处理处分、追责问责91人次,初步实现“清存量、遏增量、明规矩、正风气”的效果。
健全工作机制协同发力
健全“两责”协同、廉情提醒、履职“画像”、督谈联动“四项机制”,推动各责任主体协作配合、同向发力。
健全“两责”协同机制。将规范开好专题会商会作为加强“一把手”监督的重要载体。深入分析近五年全省税务系统基层分局长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在此基础上聚焦“加强基层‘一把手’监督”开展专题会商,通报5方面12项突出问题,提出6方面13条监督建议,省税务局党委全部予以采纳。近三年,省税务局党委与党委纪检组开展7次专题会商,党委纪检组共提出50条监督建议,推动“两个责任”实现同题共答。
健全廉情提醒机制。每半年对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情况进行专题分析,梳理形成分地区、分领域的个性化“廉情提醒单”,分送省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推动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同时,结合省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赴基层调研、参会等时机,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关基层单位“动态廉情”,督促提醒省税务局领导在提出业务工作要求时同步提出廉政要求,将压力传导滴灌至基层“最后一公里”。近三年,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共制发廉情提醒单65份,汇总梳理130个需重点关注的具体问题。
健全履职“画像”机制。将监督深度融入巡察工作全过程,巡察组不仅关注被巡察单位的整体情况,更注重围绕“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画像”,并同步开展政治生态调研评估,形成专题材料供党委决策参考。定期对下级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履职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视其对同级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的评价意见,实现抓省税务局促市级税务局带县级税务局,推动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
健全督谈联动机制。将督导下级税务局党委民主生活会作为强化监督的有力抓手,由省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将党建、纪检、人事、督审等部门负责人纳入督导组,对下辖16个市级税务局全覆盖实地督导,通过会前严格把关、会中批评纠正、会后跟踪整改等方式,确保各市级税务局党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查摆问题得到真改实改。审计署反馈涉及安徽省废旧物资、网络货运及农产品管理方面的风险疑点后,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和分管局领导第一时间联合约谈7个市级税务局“一把手”,从业务条线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角度分别提出要求,凝聚监督合力。
强化惩治震慑综合发力
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综合发力,释放“惩”的震慑,发挥“治”的功能,筑牢“防”的堤坝。
从严执纪“办案子”。做深做细做实初核工作,对涉及县级税务局“一把手”群众反映较多、问题影响恶劣的,一律由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提级办理。近三年,全省税务系统共处置反映各级“一把手”(含基层税务分局长)问题线索192件,立案审查27人,其中省本级直接立案审查4人;给予处分23人,第一种形态处理90人。
警示教育“扯袖子”。在全省税务系统警示教育会上通报1名原市级税务局“一把手”、2名原县级税务局“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情,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基层税务分局长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问题,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为基层税务分局长示范培训班学员授课,解读6类高发风险,并开展纪法知识测试和情景化案例研讨,以案说纪说法说责。
以案促改“开方子”。在查办各级“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中全方位查找政治生态、责任落实、权力运行、制度机制等方面突出问题,同步撰写案件剖析报告5篇。近三年,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围绕加强下级税务局“一把手”监督等问题,向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发出9份纪检建议书,其中2份纪检建议书为原县级税务局“一把手”被查处后专门为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加强“一把手”教育监督管理而制发。
严肃问责“打板子”。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针对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原“一把手”哈某某案件暴露出的失察失管问题,对亳州市税务局党委严肃问责,该局前后两任“一把手”受到诫勉处理、6名市税务局班子成员受到通报处理。针对查办阜阳市税务局出口退税领域重点案件暴露出的失职失责问题,对1个县级税务局党委和7名责任人严肃问责,其中立案审查1人、诫勉1人、通报批评4人、免职处理1人,阜南县税务局党委时任“一把手”受到诫勉处理并调离工作岗位,鲜明释放“不认真履责就难逃严肃问责”的强烈信号。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孔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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