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互动交流>回应关切

时间:2022-01-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 访问量:1
【字体: 打印

答:纳税人S是年销售额30万元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且实行简易申报,按季缴纳,纳税人无需确认,2022年1月暂不划扣其2021年第四季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相关税费延缓缴纳3个月,缓缴的税费在2022年4月划扣2022年第一季度应缴税费时一并划扣。

责任编辑: 金雪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