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13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字体: 打印

2025年12月26日,日本发布2026财年税制改革大纲,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具体内容如下:(1)出台重点产业技术试验研发费用的税额抵免制度。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重点产业技术试验研发费用(不含已适用一般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小企业技术基础强化税制以及特别研发费用税额抵免的部分),可按该费用金额的40%的税额抵免(特别重点产业技术试验研发费用为50%),当年度可抵免的税额上限为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10%,超过当年度抵免限额的部分准予以后3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上述重点产业技术试验研究活动是指针对《产业技术力强化法》所规定的重点产业技术,包括人工智能与尖端机器人、量子科技、半导体与信息通信、生物技术与健康医疗、核聚变能源、航天等领域,经认定具备快速商业化前景且符合特定标准,并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研究与开发活动;(2)建立特定生产性提升设备投资促进税制(全行业适用)。企业取得符合条件的特定生产性提升设备,可选择加速折旧或税额抵免(设备7%、建筑物等不动产4%);(3)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和专项扣除额。一是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定为178万日元;二是工资所得扣除调整:将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最低标准由现行的65万日元提高至69万日元;(4)延长部分所得税政策适用期限。对特定居住用财产(用于自住的核心房产及配套土地)损失结转扣除的适用期限延长2年;对现有住宅进行抗震改造和特定改造工程相关所得税特别扣除,以及新建认定住宅相关所得税额特别扣除的适用期限延长3年。(内容来源:日本财务省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金雪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