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中国香港”)与土耳其共和国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根据该协定,中国香港公司在土耳其所缴纳的税款,不论是直接缴纳还是间接负担,均可抵免其在中国香港就同一笔所得所缴的税款,从而避免双重纳税。此外,该协定还包含以下税收减免条款:(1)土耳其向中国香港居民征收股息预扣税税率上限为5%或10%(按其控股百分比而定),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率上限为10%。如果该利息来源于金融机构到期超过两年的贷款或债务票据,或该特许权使用费是为了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商业或科学设备,则该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税率上限将降至7.5%;(2)中国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经营往返中国香港和土耳其的航线,从中获取的利润只需按中国香港税率缴纳利得税,无需在土耳其缴税;(3)中国香港居民在土耳其赚取的国际航运利润无需在土耳其缴税。(内容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和华政研究院《走出去财税动态》)
中国香港与土耳其签署税收协定
时间:2024-12-30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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