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13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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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巴西发布第15270/2025号法案,对企业向境外股东支付股息引入预提所得税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包括:(1)征收范围。向非居民个人、非居民法人及特定居民个人支付的股息征收10%预提所得税,特定外国养老基金、政府实体及主权财富基金除外;(2)免税情形。对于在2025年12月31日前已获批准的利润分配,若在后续年度相关股息的支付、入账、使用和交付严格按照原批准文件载明的条款执行,则可在该后续年度适用免税政策;(3)所得抵免。若非居民企业股东所分配的利润,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净利润社会贡献税叠加10%的股息预提所得税总和超过法定税率(非金融机构等主体通常为34%)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与净利润社会贡献税总额,则超出部分可抵免该股东就同一笔利润应缴纳的应纳税额;(4)与税收协定衔接。对于与巴西存在有效双边税收协定的辖区,如其中规定的股息预提所得税税率高于10%,则将自动适用10%的统一税率,不再执行原协定中的较高税率条款。(内容来源:德勤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杨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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