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31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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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达黎加财政部先后发布两项关于转让定价申报合规要求的重要决议,分别为2025年8月4日生效的第MH-DGT-RES-0026-2025号决议和2025年9月5日生效的第MH-DGT-RES-0043-2025号决议。主要内容包括:(1)报送对象。转让定价信息申报义务适用于以下三类纳税人:一是被认定为“大型”的纳税人;二是在自由贸易区运营的实体;三是年度关联交易额(单笔或合计)超过1000倍基本工资(约合92万美元)的实体;(2)报送平台。申报需通过新推出的TRIBU-CR平台进行,未按规定申报的,将依据税法第150条和税务程序条例第268条面临处罚;(3)报送期限。2024年度的申报截止期从原定的2025年11月30日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这一调整也与TRIBU-CR平台在2025年10月6日正式上线的安排相衔接。(内容来源:德勤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李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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