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25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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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萨尔瓦多议会发布《扩大投资促进法》,涉及一系列针对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法案于2026年1月24日生效,主要涉税内容包括:(1)适用范围。一是投资主体为已在萨尔瓦多经营10年以上的企业;二是所属行业包括纺织服装业、农产品加工业、食品饮料业、汽车零部件业、电子制造业、塑料制品业、制鞋业、化学制药业、建筑材料业、纸及纸制品制造业;三是项目内容涉及新建生产线、购置生产设备、新建基础设施或设立研发中心;(2)税收激励措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一是企业所得税抵免。投资额在100万至1000万美元之间,抵免额为投资额的10%;投资额在1000万至2000万美元之间,抵免额为投资额的20%;投资超过2000万美元的,抵免额为投资额的30%。抵免额度有效期为10年,期满后可向经济部申请延长期限;二是免征不动产转让税。适用于为项目扩张而购置的,且专用于扩大经营、持有并使用不少于5年的不动产;(3)合规要求。投资者需向经济部提交项目技术说明、实施时间表、近十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投资可行性证明,并取得官方扩大投资资格认定意见书。未达到投资门槛、未遵守报告与核查要求,或因税务、监管违规而受到处罚的纳税人,不得享受上述优惠。(内容来源:萨尔瓦多立法议会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曾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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