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推进“放管服”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河南国税稽查部门针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内容、时间、方式及抽查结果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四统一”对“一公开”进行规范,使随机抽查更加阳光透明。
统一公开对象。省、市两级国税部门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和方案,通过总局“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采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选取的随机抽查对象,将抽取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开。
统一公开内容。公开的内容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全部内容,包括: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程序,抽取对象的范围、产生方式、数量或者比例,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产生方式,以及随机抽查情况和随机抽查结果等。
统一公布时间。根据随机抽查实行年度计划和分月分批实施的工作实际,信息公开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随机抽查案源抽取过程公开,公开时间为随机抽查整体案源抽取后10个工作日内;第二阶段为检查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开时间为季度终了后10日内,要求分户汇总上一季度立案的和结案的随机抽查对象,进行公布。
统一公布方式。首次信息公开采取“谁抽取、谁公开”,第二阶段公开按照“谁实施、谁公开”的原则,省、市、县(市)三级国税部门将公开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办税服务场所等三种方式,使用全省统一的《公示参考模板》制作发布。
河南国税稽查实行公开“四统一”随机抽查更加阳光透明
河南国税稽查实行公开“四统一”
随机抽查更加阳光透明
时间:2018-06-11
来源: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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