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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转账背后的违法税务策划
——揭开涉税中介深圳市财智恒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和发票导致其代理企业少缴税款案件真相
时间:2025-11-28 来源: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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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深圳市财智恒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智恒通”)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和发票导致其代理企业少缴税款案件。经查,2019年至2021年,财智恒通在为深圳市鼎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鼎信私募”)提供涉税服务时,主动提出可通过虚列成本等方式来降低税负的违规税务策划方案,以非法提供银行账户等方式,帮助深圳鼎信私募获得其他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2份,涉及金额合计4792.11万元,导致少缴税款合计1186.90万元,并从中获利共计84.08万元。针对其违法事实,2025年6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对财智恒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4.08万元,并处其代理企业少缴税款0.5倍罚款共计593.4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依法对深圳鼎信私募进行处理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涉税中介机构实际控制人褚斌,以及虚开发票企业实际控制人颜军采取强制措施,近期将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大量列支存异常 实地检查发现幕后中介

前期,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深圳鼎信私募在成本中大量列支咨询服务、财务顾问等服务类发票,金额达4737.32万元。经对部分向该公司开票金额较大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这些上游企业均已走逃失联。于是,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其立案检查。

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深圳鼎信私募账簿、合同等资料,发现该公司曾于多个年份与财智恒通签订咨询顾问服务协议,并以咨询服务约定金额的2%,每次支付数十万至数百万不等的服务费。

随后,检查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开展询问,其供述称,财智恒通是一家涉税中介机构,在为公司提供代理记账服务的同时,主动提出可降低税负的税务策划方案。在该涉税中介机构的串联谋划下,公司签订虚假服务协议、取得大量虚开发票,虚列成本、偷逃税款。


违法所得进私账 循线追踪弄清违法事实

对于财智恒通涉嫌介绍虚开、帮助其代理企业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决定对财智恒通开展立案检查。

检查人员在对财智恒通、深圳鼎信私募、上游虚开企业及关联人员资金流水进行分析后,发现深圳鼎信私募向上游企业支付的交易资金,扣除一定金额后部分资金回流至其关联人员账户,剩余资金则转账至财智恒通法定代表人褚斌的个人账户,金额达84.08万元。经调查取证核实,该84.08万元资金为财智恒通介绍虚开、帮助其代理企业偷逃税款而取得的违法所得。

至此,检查人员查实财智恒通违法犯罪事实。经核查,该中介一手掌握虚开发票资源,一手掌握代理企业资源,以提供税收策划名义居中串联,为其代理企业介绍虚开发票,以达到少缴税款目的。


涉案人员无处遁形 铁证面前终认罪

在证据面前,涉税中介机构实际控制人褚斌,以及上游虚开企业实际控制人颜军,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褚斌到案后供述,其为了获得高额的不法收益,铤而走险,利用其涉税中介身份居中串联,从事介绍虚开等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针对其违法事实,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规定,对深圳市财智恒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4.08万元,并处其代理企业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593.4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将其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扣减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向其委托人及委托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对负有主要责任的从业人员褚斌扣减个人信用积分。同时,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代理企业进行处理处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涉案虚开企业开具的相关发票定性虚开,对下游深圳鼎信私募另案作出处理处罚。

税务机关同步联合公安机关,锁定了上游虚开企业实际控制人颜军,一并予以查处。目前,财智恒通实际控制人褚斌、虚开企业实际控制人颜军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近期将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 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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