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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2-06 来源:中国税务报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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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税务部门先后曝光了多批骗享税费优惠的违法案件,今天又集中曝光4起案件,进一步释放出坚决查处骗享税费优惠行为的明确信号,表明合规经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路径,企图通过违法手段获取不当利益的企业和个人,终将难逃税收监管和法律严惩。

骗享税费优惠看似“得利”实为饮鸩止渴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科学决策,聚焦支持科技创新、制造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等关键领域,部署实施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到小型微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降至5%;从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以下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到“六税两费”减半优惠叠加享受。在创新支持领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至100%,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等重点产业更是提升至120%,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还可免征增值税,为企业创新赋能。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5年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优惠政策减税降费退税超2.8万亿元。这些凝聚着政策温度的红利本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助推器”,却成为部分不法企业谋取私利的工具。

从税务部门2026年曝光的首批4起骗享税费优惠案件看,不法分子在骗取税费优惠方面可谓“处心积虑”:或是通过关联个体工商户拆分收入、个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虚开发票虚列成本,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是虚构研发项目,将外购技术成果包装为自主研发,甚至人为增加委托研发可加计扣除金额,恶意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这些自以为能瞒天过海的违法行为,最终均被依法查处,受到了应有的惩戒。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玉虎认为,案件查处结果表明,任何企图钻政策空子、破坏税收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此类案件的本质是少数经营主体滥用税收优惠政策,不仅背离了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的初衷,也触碰了税法红线和企业税务合规底线,最终被处理处罚,值得所有经营主体引以为戒。

享受税费优惠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基本义务,依法享惠也是基本底线。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同征税对象的纳税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也规定了明确的标准和条件。

“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核心前提是合规诚信、资料真实、条件达标。”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邹蓉指出,从政策要求来看,比如,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需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标准,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等。

邹蓉补充道,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留存项目计划书、立项决议、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研发合同、“研发支出”辅助账等资料,留存期不少于10年。所有享受优惠的主体均需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严禁通过虚构业务、虚列成本、拆分收入等方式骗取优惠。任何突破合规底线、妄图钻政策空子的行为,终将被查处,唯有坚守合法合规底线,才能真正享受政策红利。

针对税务部门通报的案件中有企业采取虚增人员、分摊员工工资薪金等方式不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副教授梁富山特别强调,这种违法行为对于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合规申报的纳税人极不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作为支付方均须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以任何形式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行为,必然会被依法追责。

诚信合规护航长远发展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结合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表示,以前一些小规模纳税人钻制度漏洞,骗享税费优惠,即便隐匿所得超过500万元,被查出来后,只需要按照最低1%的征收率去补税,补税成本极低。根据《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未来违规骗享补税就需要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应的较高税率补税,比如销售货物对应的是13%税率,补税成本明显提高。纳税人应放弃偷税幻想,合规经营诚信纳税。

偷逃税款的旁门歪道不可持续,只有依法合规才是正道。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副院长、教授魏小文认为,随着税收监管技术的升级,大数据比对、跨部门联动核查让违法违规行为无所遁形。经营主体唯有吃透政策要求、守住合规底线,在资格判定上不存侥幸,在申报核算上真实合规,才能真正享受政策红利带来的发展助力,这既是对国家税收利益的维护,也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必然选择。

责任编辑: 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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