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北京春楠亲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公司主要提供妆造培训等业务,通过平台线上引流、使用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104.88万元。202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7.0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高热度低申报 三年纳税仅45万元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对北京春楠亲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隐匿收入的嫌疑。
经核查,该公司主营为妆造培训业务,实际控制人李春生在业内知名度较高,其个人及相关公司在各大平台账号粉丝量超300万,所发布视频多为妆造教学、妆容笔记等,视频热度较高,累计获赞量超千万。然而,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该公司三年申报纳税额仅为45.02万元。这一“高热度、低申报”的异常情况,引起了检查人员的高度警觉。
检查人员进一步梳理了该公司运营模式、业务链条和经营规模,发现该公司线上平台账号并不直接开展课程报名和授课服务,需要在平台账号提供的报名链接登记信息后根据短信提示进行报名并获取课程表等信息。这种引流至私域售课的方式加大了其隐匿收入的嫌疑,检查人员随即对其立案检查。
引流私域设通道 私户收款不入账
检查人员调查询问相关培训学校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公司课程顾问会向客户介绍课程体系和价格,在客户表达报名意愿后,表示为保障学员隐私和高端体验,需直接向某个人账户转账锁定名额,方可优先安排线下课程。
向个人账户转账,果真只是为了“锁定名额”吗?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该公司对公账户流水,未发现明显异常。随后,将调查范围扩大至法定代表人修桂芳、实际控制人李春生及其关联方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逐条梳理分析。
经过对海量数据的梳理,一个关键发现浮出水面:2021年至2023年期间,修桂芳第三方平台私人账户收到多笔资金转入。这些资金来自全国各地,均为个人转账款项,交易备注中频繁出现“课程费”“培训费”等字样。检查人员逐笔核对,共锁定170余笔此类款项,涉及金额高达306万元。
为进一步夯实证据,检查人员与相关培训学校沟通核实,最终取得学员缴费记录、培训签到表、学员毕业成果及结业证书等证据资料。根据仔细对比,私人账户接受的转账款项确认为客户的报名费用。
至此,一条完整的偷税链条清晰呈现:该公司通过线上平台发布广告吸引潜在客户,将意向学员引流至私域;课程顾问在私域发布上课通知、课程表等信息,并明确告知学员将培训费转入指定的个人账户;资金进入个人账户后,未纳入公司财务核算,也未申报纳税,形成账外循环。

证据面前终承认 隐匿收入终被罚
检查人员依法约谈了实际控制人李春生,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其最终承认了通过平台线上引流、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的违法事实。
经查实,2021年至2023年,该公司通过上述手段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104.88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9.17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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