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网络主播许静婉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3年,许静婉在网络平台从事直播带货经营活动,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313.45万元。202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1.9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网络主播作为公众人物,应自觉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诚信纳税。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依法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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