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9日,越南国会通过第142/2024/QH15号决议,临时下调大部分货物和劳务适用增值税税率。2024年6月30日,该国政府根据此决议发布第142/2024/ND-CP号法令,有效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如下:(1)临时增加一档8%的低税率。越南增值税税率分为0%、5%、10%三档税率,10%税率为基本税率。此次改革,对大部分货物和劳务适用税率由10%降至8%,但以下货物和劳务仍适用10%的税率:电信、金融活动、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交易、金属和预制金属制品、矿产品(煤矿除外)、焦炭、精炼石油产品、化工产品等;须缴纳特别消费税的货物和劳务;在第72号法令附录III中列出的信息技术服务。(2)增值税减税适用于所有经营环节,包括进口、生产、加工和贸易环节;(3)增值税减税适用于采用增值税抵扣方法的企业单位,以及按营业收入核定征收方式申报和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单位(包括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内容来源:毕马威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编译)
越南临时下调大部分货物和劳务适用增值税税率
时间:2024-10-29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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