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30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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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美国国内收入税务局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室发布税务合规指引,对数据资产持有人尤其是在数据资产平台破产导致资产冻结情况的税务处理进行说明。主要内容如下:(1)即使数字资产在年底因加密货币平台破产被冻结,纳税人也应将其产生的收益在当年计入总收入;(2)采用现金会计法的个人纳税人在实际收到或视同收到收入时要向税务局申报;(3)数字权益质押等活动产生的收益,在被记入纳税人账户且纳税人对其拥有支配和控制权时,需计入当年的应税收入;(4)账户因平台破产而后被冻结的情形下,纳税人仍需在首次取得资产控制权时,按收益的公允市场价值作为收入进行申报。(内容来源:美国国内收入局官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李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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