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日,美国总统发布第14195号行政命令,并于2025年3月3日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包括:(1)对中国输美的所有商品,在现有关税基础上加征20%关税;(2)依据该命令征收的关税,不得申请退税,且进口价值低于800美元的商品也不能根据《美国法典》第19条第1321款规定享受关税减免;(3)通过美国对外贸易区(FTZ)输美的中国商品必须以“特权外国状态”进入,当商品进入消费环节时,将根据商品进入FTZ时在美国协调关税表中所对应类别的关税税率征收关税,并适用加征的20%关税税率;(4)总统可以增加加征关税的税率或修改其征收范围,以应对中国采取的反制措施;(5)根据美国《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规定,以下商品可获得关税豁免:一是不涉及“任何有价值物品转移”的个人交流(例如邮寄);二是用于人道主义援助的捐赠;三是信息或信息材料,包括出版物、电影、海报、唱片、照片、微缩胶片、微缩平片、磁带、光盘、光盘只读存储器、艺术品和新闻电讯;四是与赴美旅行相关的人员随身行李中包含的个人用品。(内容来源:德勤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编译)
美国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
时间:2025-03-26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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