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3-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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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税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权威高效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税务总局网站开设“税费优惠政策”专题网页,各省级税务机关网站均设置相关专题网页,集中展示和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新办发布会、部门联合发布会或自行组织新闻发布会11场,制作《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汇编(2023年版)》,多维度展示解读各类税费优惠政策。以“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为主题,组织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以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

聚焦做纳税人缴费人的倾情服务者,统筹税务系统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针对新时代新诉求和新需要,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深入掌握具体诉求,依法依规保障申请人权益。对依法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及时全面予以答复;对依法属于不予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对不属于税务部门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帮助其沟通联系。同时,强化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管理,确保答复主体、时限、内容、程序等规范标准。

(三)数字赋能提升政府信息服务质效

升级优化税务总局网站政策法规库,充实政策法规内容,健全政策法规分类体系,完善标识信息,优化检索结果智能排序,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知晓税费政策。依托税收大数据“让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累计推送6.7亿户(人)次、14.9亿条,实现了政策找准人、政策送上门,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在网站英文版开设政策法规栏目,集中发布相关税费政策法规的英文版本,提高涉外信息服务水平。各省级税务机关持续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公开审查管理,确保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全面、权威。

(四)集约融合建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把握“专栏姓专”的基本定位,坚持数据同源,完善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强化政务新媒体、纳税人学堂、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平台建设,打造多层次、多角度、多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矩阵。

(五)聚焦重点持续开展监督评估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聚焦公开税费优惠政策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检查,常态化开展工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督促各省税务机关加强自查,持续改进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2

56

行政规范性文件

390

842

807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920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62355

行政强制

106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72

214

7

3

16

85

409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0

9

0

0

1

0

14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07

45

4

0

4

11

77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82

24

2

0

1

0

30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

0

0

0

0

0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9

0

0

0

0

0

19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6

0

0

0

0

0

6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90

14

0

0

0

10

41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41

6

1

0

1

0

149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9

1

0

0

0

0

2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4

10

0

0

0

1

6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4

1

0

0

0

1

2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80

60

0

0

3

11

115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79

1

0

0

0

0

18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8

0

0

0

0

0

8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67

9

0

0

0

6

182

2.重复申请

89

4

0

1

1

0

9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1

2

0

0

0

0

13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4

4

0

1

0

1

1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439

37

0

0

7

5

488

(七)总计

3717

218

7

2

17

46

400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85

5

0

1

0

39

23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50

73

24

19

366

45

4

0

22

71

57

0

0

2

5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部分省市税务机关依申请公开质效有待提升、网站专栏设置还需进一步规范等问题,采取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优化规范网站栏目功能等措施,予以改进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税务系统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 藏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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