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19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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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举行“我心向党 对党忠诚”主题活动,组织基层税务分局局长重温入党誓词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强调,要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按规律办事,做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党委及党委纪检组坚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监督工作,始终把制度治权作为管好基层税收执法权的治本之策,聚焦基层税务分局局长这一重点群体,切实构建源头定权、过程控权、结果管权、长效固权“四位一体”的闭环运行全链条监督体系,不断拉长监督链条、延伸监督触角、压实监督责任、提升监督质效,全力推动税收执法权规范运行,一体推进“三不腐”。

源头定权,确保权力授受有据、约束有力

“某基层税务分局局长与违法企业负责人约定,每领出一张发票就获得2万元好处费,短短4个月收受好处费950万元,这一案件发人深省。”甘肃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参与查办该案人员说。

针对基层税务分局局长身处税收执法权运行关键环节,官小权大、风险突出,极易被管理服务对象“围猎”腐蚀,出现背离正确政绩观、搞功利化履职等问题,甘肃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不断强化制度治权,健全制度体系、厘清权力清单、划定履职红线、刚性交流轮岗,以权力的授受约束为切入点,着力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堵塞制度漏洞、纠正用权偏差,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甘肃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先后推出加强“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监督指引1.0版、2.0版,出台《提升“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监督质效若干措施》《税收执法重点风险岗位干部交流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明确将基层税务分局局长纳入“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监督范围,打破以往监督层级局限,实现监督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让基层税务分局局长始终处于严管严治、常态监督之下。针对基层执法权特点,监督指引将基层税务分局局长手中的税收执法权细化为12类48项,涵盖数电发票赋额调整、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税务注销办理等高频执法事项,逐项列明风险表现、监督节点、监督措施、政策依据等,形成“按图索骥、照单监督”的标准化流程,让监督有方向、防控有抓手、问责有依据,以扎实完备的制度规范确保基层税务分局局长切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同时,结合税收工作重心变化及时将监督指引迭代升级为2.0版,新增医疗器械、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土地增值税清算等多个专项整治领域,确保实现监督内容动态更新、监督重点精准聚焦,始终紧扣正确政绩观要求强化权力监督。

面对基层税务分局局长在一地长期任职易形成利益圈子、权力固化等突出问题,全省税务系统严格执行重点风险岗位干部交流制度,县级税务局基层税务分局局长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必须交流轮岗;省会城市所在城区税务分局局长任职满10年仍需继续担任分局局长的,必须跨区县交流任职。通过常态化交流,打破地域壁垒、破除熟人关系网络,最大限度减少因长期在一地任职带来的风险隐患。近年来,甘肃省税务系统累计交流基层税务分局局长及重点风险岗位干部超900人次,一批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的干部得到调整,从源头上防范风险的制度效应得到充分显现。

此外,甘肃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围绕发票管理、定额核定、注销办理等关键事项,进一步细化操作规范、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统一执法尺度、执法标准、执法流程,督促基层税务分局局长依规依纪履职,明晰权责边界,切实收到源头定权、源头限权、源头治权之效。

过程控权,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过程可控

规范权力运行是保障权力正确行使、防止其被滥用的关键环节。聚焦基层税务分局局长权力运行全过程,甘肃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以协同共治、流程再造、层级监督、技术赋能为抓手,构建全链条、广覆盖、无死角的过程控权体系,确保权力运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以规范用权践行正确政绩观。

甘肃省税务系统深化构建一体化监管格局,在省、市两级税务局建立“一纵一横”税费监管新模式:纵向贯通省、市、县、分局四级税务机关,覆盖税费征管、政策执行、执法监督全链条;横向统筹征管、风险、稽查、督审、纪检等部门力量,实现各税费种、各环节、各领域无缝对接、协同监管。在县级税务局创新打造集税费监管、风险防范、执法监督、内控评价于一体的“大中台”,实现数据集中处理、流程标准化再造、风险一体化应对、监督全过程嵌入,构建起事前防范、事中管控、全程留痕、及时纠偏的动态管控机制,推动专责监督从“事后纠错”向“全程防控”转变,引导干部把心思放在干事创业和为民服务上。“‘大中台’汇聚了全税费种、全流程的痕迹化数据。甘肃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可通过‘大中台’跟踪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调阅资料查看运行轨迹,2025年识别出异常开票、异常出口退税、异常定额核定等高风险疑点线索325条,立案查处17人。”甘肃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张亮介绍道。

“一把手”带头严格执行制度、依规用权,能够自上而下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甘肃省税务系统建立省、市、县三级税务局联动、层层压实的责任体系,省、市级税务局“一把手”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下基层调研必到税务分局、必见税务分局局长、必谈勤政廉政问题、必讲实干实绩实效,面对面了解税务分局局长的思想动态、工作作风、职责履行等情况。近年来,累计开展谈心谈话12轮、4896 人次,其中省税务局“一把手”直接谈话覆盖全部基层税务分局局长,做到监督无死角、提醒常态化。95个县级税务局“一把手”严格落实每季度至少1天驻点基层税务分局办公、开展纳税人缴费人接待日制度,近距离了解基层税务分局局长履职用权情况,倾听纳税人缴费人意见,把监督做到日常、抓在经常。

依托数字化技术,甘肃省税务局着力构建“数据赋能—模型预警—全程监控”的智慧监督体系,以科技手段管控权力运行。省、市两级税务局组建由数据和风险管理部门牵头,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资源和环境税等4个税种部门深度参与,纪检、督审部门全程参与的大数据分析团队,场景化打造出14个较为成熟的智慧监督模型,实现税种联动穿透分析、数据交叉比对验证、风险疑点自动预警。通过智慧监督手段,及时发现基层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税务分局局长履职不到位、程序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线索,2025年以来累计发现问题线索245条,其中移交督审部门追究执法过错102人、移交纪检部门立案查处32人,让“人情税”“关系税”无处遁形。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结果运用,甘肃省税务系统把监督检查、执纪问责、警示教育、整改治理贯通起来,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严查严处形成强大震慑,确保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监督生威。

“某县一名税务分局局长在明知被查企业存在未通水电、不具备生产能力的情况下,大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明显虚开特征,却函复‘正常业务,无问题’的错误协查结论,最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我们坚决查处基层税务分局局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健全一案双查、‘双向倒查’、对不法中介有案同查机制,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甘肃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近年来,甘肃省税务系统累计查处基层税务分局局长34人,给予重处分14人,调整不合格基层税务分局局长31人,其中,就地免职18 人,真正彰显了“不换思想就换人、不守底线就严惩、政绩跑偏就问责”的鲜明态度。

长效固权,确保治权常态化、制度长效化

甘肃省税务系统不断巩固拓展监督成果,把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制度体系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推动制度治权向常态化、长效化治理转变,敦促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税务分局局长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每一天,我的心灵深处都在痛苦呻吟,想起自己所犯严重问题,给单位抹了黑,给亲人们带来极大伤害,我内心都倍受煎熬。”警示教育片中,一位身陷囹圄的前基层税务分局局长现身说法,痛悔之声让党员干部深受警醒触动。甘肃省税务系统建立起发现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类典型案件、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健全一套规章制度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对每一起案件都深入剖析案件特点、案发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实现惩、治、防有机统一和一体发力,以长效机制保障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甘肃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紧盯基层税务分局局长政绩观偏差等风腐交织的特点,建立风腐同查同治机制,细化完善37条具体措施,实行按月提醒、按季分析、半年“回头看”,持续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及损害纳税人缴费人利益等突出问题,坚决斩断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链条,推动基层税务干部作风持续向好、纪律持续严明、形象持续提升。

张亮表示,甘肃省税务系统将坚决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监督工作,把制度治权作为管好基层税收执法权的重要抓手,持续优化完善“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监督指引、重点风险岗位干部交流办法等制度举措,推动制度更加务实管用。紧盯各级税务局“一把手”和关键少数,将制度治权融入税收治理之中,不断深化全链条监督体系建设,持续织紧织密制度笼子,强化刚性执行、提升监督质效,以高质量监督工作推动基层税务干部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责任编辑: 范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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