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马来西亚内陆收入局发布了最新的转让定价税务审计框架,进一步明确了违反税务审计要求面临的处罚和附加费规定,自发布当日起生效。具体内容如下:1.罚款和附加费。(1)罚款:对转让定价调整导致的补税,处以少征税款的15%-45%罚款,适用范围是2021年1月1日之前开始的纳税期;(2)附加费:对税务审计导致收入增加或扣除及损失减少的调整金额,征收最高5%的附加费,自愿向内陆收入局披露的最多可减少至0%,适用范围是2021年1月1日及之后开始的纳税期;2.未能提交转让定价文档的处罚。(1)基本处罚:自2023年度起,若未能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14天内提交转让定价文档,或提交的转让定价文档不符合《2023年所得税(转让定价)规则》和《马来西亚转让定价指南》的要求,将被处以2万-1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的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2)豁免:需做调整但会计期间起始日期早于2023年5月29日的可免除此项罚款;(3)滞纳处罚:如果纳税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缴纳,将对剩余未缴金额加处10%的罚款。(内容来源: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编译)
马来西亚更新转让定价税务审计处罚规定
时间:2025-09-01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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