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6日,阿根廷政府在官方公报公布第27802/2026号法律,对现行所得税、增值税相关政策进行了修订,该法律于公布当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如下:(1)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自2025年1月1日开始的纳税年度产生的税务亏损,按亏损发生当月至本纳税年度结束当月的消费者价格指数进行调整(即将亏损额乘以“本纳税年度结束当月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与“亏损发生当月的消费者价格指数”的比值,以补偿期间的通胀影响);(2)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新政策:一是住宅房产租赁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该免税政策同样适用于住宅本身的租赁价值(即阿根廷税务局按市场租金水平对住宅本身估算的价值所应征收的所得税);二是定期存款的免税范围扩大至非本国货币计价的定期存款;三是不动产出售、转让或不动产相关权利让渡产生的收益均免征个人所得税;(3)增值税政策调整:一是生产性投资形成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连续三个月纳税期后未抵扣完的,可以申请退税;二是对用于工业和农业灌溉系统或设备的电力服务,适用10.5%的增值税优惠税率。(内容来源:Regfollower全球税务信息平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编译)
阿根廷修订所得税和增值税相关政策
时间:2026-04-29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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