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9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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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新西兰颁布《2025-2026财政年度税收(年度税率、合规简化和补救措施)法案》,推出多项吸引外资和外籍人士的税收措施。具体内容包括:(1)基础设施投资资本弱化规则。符合条件的“合格基础设施实体”,可就真实第三方债务支付的利息申请全额税前扣除,新基础设施项目与现有基础设施企业均适用,规则自2026-2027财政年度起生效。适用债务的贷款人,追偿权仅限该实体的资产与收入,主体需满足:由外国投资者控制的新西兰公司,或通过合伙、常设机构在新西兰经营的外国公司;主要从事新西兰境内交通、能源、水务等合格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或升级;资产主要用于上述合格基础设施活动;除例外情形外不开展境外经营投资;(2)外国投资基金引入收益账户法。允许符合条件的新移民个人纳税人按收付实现制核算应税收入,仅在实际收到股息、处置股份时,对已实现收益或损失的一定比例缴税,规则追溯自2025年4月1日起适用。适用对象为2024年4月1日后取得新西兰税务居民身份(非过渡)的新移民且其此前至少五年为非居民个人;适用资产包括成为居民前持有的外国非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国籍、居留权在签有税收协定的国家持有的需要缴税的企业股份;(3)非居民远程工作税务处理规则。2026年4月1日后入境的非居民访客,任意18个月内最多275天可视为非税务居民,无需就境外收入在新西兰缴税。需满足:仅为境外雇主远程工作;不服务新西兰居民、不从事境内实地工作、不向新西兰客户销售商品服务;其向非居民提供服务的收入在新西兰免税;其他新西兰来源收入按现行规则征税;判断境外雇主是否构成新西兰常设机构时,不考虑访客远程工作活动。(内容来源:安永官方网站,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范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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