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4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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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指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监督、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的关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警示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通过一系列常态化、制度化的警示教育活动,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本文针对警示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不同职业生涯阶段干部为分析视角,研究处于职业生涯启蒙期、发展期、维持期、退出期的干部差异化违纪思想根源,提出靶向开展警示教育的具体路径,以提供具有实操性的解决方案。

靶向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

在制度层面的助推作用:靶向开展警示教育是不断推动党的自我革命的强大动力。抓好警示教育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手段,是以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有效途径。通过对警示教育对象精准分类、对典型案例违纪思想根源精准剖析、对分类教育群体精准施教,实现案例震慑让干部“背后一凉”、教育提醒让干部“心里一热”,充分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和严管就是厚爱的人文关怀,更好形成对腐败的戒惧、对纪律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

在文化层面的引导作用:靶向开展警示教育是涵养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途径。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需要廉洁文化激浊扬清。培育良好的政治生态,需要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以“全周期管理”理念一体推进“三不腐”。一体贯通办案、治理、监督、教育,有效的警示教育就是其中重要一环。警示教育通过思想育人与案例警示,注入“致良知”的廉洁文化,以文化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引导形成扶正祛邪的党内政治文化,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思想保障。

在个人层面的规范作用:靶向开展警示教育是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内在需要。传统的漫灌式警示教育,忽视了不同职业发展阶段干部的差异性需求以及因人施教的重要性。为不同职业生涯周期的干部列出相应的负面清单,既体现严管又深怀厚爱,能够靶向引导干部牢牢树立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价值追求。

以税务干部不同职业发展阶段研究剖析差异化违纪思想根源

为全面了解税务系统党纪学习教育期间警示教育工作的有关情况,调研组针对宁波市税务系统不同年龄段、岗位、职务的1661名干部开展问卷调查;围绕干部对警示教育思想认知、分类分级开展、教育质效发挥等三个方面对部分党员干部开展现场访谈。通过分析发现三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警示教育对象泛化。部分党员干部反映,目前警示教育片中大多是较高职务的领导干部,难以引起基层干部共鸣,受众与教育资源不匹配。有的党员干部反映,单位对不同税龄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的内容基本雷同,分众性还不够,影响了震慑作用发挥。二是案例成因剖析浅表化。有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没有充分考虑腐败行为在不同领域的差异性、影响力,针对不同领域的腐败也缺乏足够的典型案例素材储备和研究,没有结合违纪违法干部的具体情况深入分析,对腐败成因背后原因挖掘得不深不透。三是警示教育警醒效能弱化。少数干部对警示教育认识不足,个别基层组织对业务岗位党员干部、长税龄干部的教育引导和震慑效果有待加强。发放警示教育读本、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基地等传统教育方式产生的警示作用呈现递减态势。

根据问卷调查和访谈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现阶段需要找到提升警示教育靶向性的突破口。靶向性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对干部违纪违法动机施加的具体影响,人的动机会随着入职时间及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而变化。不同职业生涯干部的价值观、履职经历、认知程度直接影响警示教育的警醒效果。本文借鉴贝尔德和克拉姆将组织成员“职业生涯发展阶段划分理论”作为分类依据,将干部群体划分为处于职业生涯启蒙期、发展期、维持期、退出期四种具体类型进行研究,剖析处于不同职业生涯阶段的干部差异化违纪思想根源。

享乐主义与职业生涯启蒙期的违纪思想根源。职业生涯启蒙期可理解为干部从初入职到接受培训、适应工作岗位、接受组织行为规范和文化塑造的完整过程。近年来对违纪违法腐败案例的通报中不乏年轻干部。分析发现,大部分年轻干部的滑坡都有类似的诱因——享乐主义。在职业生涯的启蒙阶段,由于世界观、价值观等尚未成熟,一旦警示教育跟不上或出现教育失灵,青年干部对奢靡生活和金钱享乐产生盲目崇拜,就容易被围猎,甚至会利用手中权力主动寻租。

功利主义与职业生涯发展期的违纪思想根源。职业生涯发展期是税务干部事业发展的上升阶段,通过前期的努力奋斗已积累了一定的从业经历。该阶段的干部虽然前途可期但也面临诸多现实利益诱惑,思想一旦松懈就可能滑向深渊。案例显示,大多数违纪干部走错的第一步就在职业生涯的发展期。面对突如其来的诱惑和利益,他们一时间认识不到违法犯罪的代价,让天平由“公”倒向了“私”。

归因偏差与职业生涯维持期的违纪思想根源。职业生涯维持期被认为是干部面临的职业瓶颈期。在此阶段,有的干部认为努力没有得到对等的回报,错误地将未被提拔到理想岗位归因为组织“亏待”自己。在客观上较弱的晋升激励和主观上偏激的归因偏差下,他们往往会产生“晋升结果不理想、经济上予以补偿”的极端心理,并在这一心理驱使下通过以权谋私来发泄不满、满足物欲,违纪思想由此增强。

补偿心理与职业生涯退出期的违纪思想根源。职业生涯退出期是干部职业生涯的收尾阶段。一些干部认为如果不在任职期间运用好手中权力,未来一旦卸任就是“两手空空”,由此滋生违纪思想。从补偿心理的产生动机来看,一方面是部分处于职业生涯退出期的干部缺乏相应的职业声誉观念;另一方面,该阶段的干部对腐败被查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临近退休已不是重点监督对象,故对腐败成本估值过低。

针对不同职业发展阶段干部靶向施教路径探索

在成长发展中干部思想、行为模式会不断发生变化,相对应的警示教育各要素也需要更加多样化、更具针对性。应针对处于不同职业生涯发展阶段的干部分级分类推动警示教育,提升受众和内容之间的匹配度,激发处于各职业生涯周期干部的主观能动性。

多样性与差异性统一。开展警示教育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着眼警示案例客观违规性和主观有责性,采用差异化方式精准施教。一是供给精准。针对启蒙期干部,应聚焦生活纪律及工作纪律,突出消费观教育,着力消除容易滋生“26岁现象”的享乐心理;针对发展期干部,重点应聚焦廉洁纪律,突出权力观教育;针对维持期干部,重点应聚焦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突出个人成败归因教育;针对退出期干部,重点应聚焦政治纪律,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声誉教育和腐败成本教育。二是方式精准。应结合受教育对象所处职业生涯周期,加大对其心理和认知的研究,有针对性地选择恰当的教育方式。三是教辅精准。善用党纪处分“活案例”,开展“嵌入式”党纪学习教育。把警示教育课堂延伸至庭审现场、廉政教育基地等场所,组织违纪违法干部现身说法,围绕“六大纪律”算好违纪成本账,让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摒弃“看客”心理。

发展性与调适性统一。干部个体的认知会随着经历和环境的交融不断改变,警示教育也应遵循“时”与“势”调整变量。一是教育目标从静态预设转为动态调适。一个富有活力和弹性的警示教育过程可以创设中长期目标、项目化管理,胸怀“国之大者”、聚焦“税之要事”设置多种“警示套餐”,使警示教育在保持目标连贯性的基础上,结合税务干部思想实际动态调整、优化组合。二是教育主体从相对固定转为灵活专业。单纯依靠有限的纪检干部队伍,较难瞄准警示教育的靶心,需要将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宁波市税务系统组建“廉情主讲师”队伍,根据人员变动进行动态调整,有效解决当前警示教育人员不够、专业不强、激励不足的问题。三是教育维度从单一教化性转为多元文化性。在警示教育情景创设中用好文化精神和廉政价值观,深挖传统文化中的“廉”元素,扩展警示教育维度,注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观念和治理理念,达到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

主导性与主体性统一。警示教育要充分发挥不同职业生涯周期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使教育主体的主导性与干部的主体性有机结合。一是注重思想引导。强化因人施教,选取小切口、易忽视的风险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宁波市税务系统创新开设廉情“公共课”“共享课”“小班课”“专业课”,将四类“廉情课”嵌入主题党日、纪检委员时间,加强干部自我教育,通过群策群力化解工作中的风险和难题。引导启蒙期的干部形成“勤俭朴素”、发展期的干部形成“权为民赋”、维持期的干部形成“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退出期的干部形成“晚节留香”的思想共识。二是注重贯通协同。既充分发挥纪检部门警示教育的主体作用,同时加强各职能部门、各职业生涯周期干部对所在条线的风险警示,将源头治理理念传递给每名干部,推动干部在自觉主动的过程中坚定和稳固认知,实现自律和他律的统一。三是注重全员共治。注重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精神贯穿警示教育始终,突出强调防范风险和上下贯通,鼓励各职业生涯周期干部都参与到税收治理中来,推动税收共治氛围形成。(本文系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度机关党建课题研究获奖成果)

(作者:陈玄 陆艳羽 史赛兰 俞鹏 朱懿媛,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责任编辑: 藏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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