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税务系统体量大、层级多、监督监管链条长,95%以上的人员分布在市级及以下税务机关,存在越往下监督任务越重但监督力量越薄弱的矛盾。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在压实监督责任、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能、建强监督力量四个维度聚焦用力,确保“严”的信号直达末梢、“治”的力度覆盖全域,推动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突出政治导向,层层压实监督责任
加强基层监督,首要的是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根本在于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必须清醒认识到,基层监督绝非简单的业务检查或日常管理,而是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的有力抓手。只有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与纪检机构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才能确保基层监督真正严起来、实起来。
分类“建账”定责。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围绕基层监督责任明确3个方面32项重点任务,做到主体、方式、对象、措施“四明确”。督促各级“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指导全省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履行监督专责,撬动职能监督部门履职尽责。
定期“查账”督责。紧盯“责任田”强化督责,通过定期开展专题会商、述责述廉、履责评价等,推动全省税务系统各级局党委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每年按不少于1/3的比例现场听取下级“一把手”述责述廉,2024年以来,发出《监督提醒函》13份,指出问题23个,提出建议30条,带动各方责任主体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扎实推进智慧监督建设,运用智慧监督模型核查校验疑点数据,提升基层监督精准性
年底“交账”考责。构建目标责任考班子、党建述评考书记、绩效考评考支部、民主评议考党员“四维考评”机制,并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硬件”,对基层监督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管辖范围内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一律不予评为优秀。
突出结果导向,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提升基层监督效能,需要构建科学严密、运行高效的基层监督体系。必须打破“单打独斗”的思维定式,纵向统筹监督力量,横向整合监督资源,深化内外部监督联动,着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基层监督体系。
优化片区协作。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协作”的原则,大力推行片区协作工作机制,省市两级税务局分级建立监督协作片区56个,分别由省市两级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领导牵头,整合片区内各级纪检干部、支部纪检委员等监督力量,协作开展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把监督力量拧成一股绳,进一步织密织牢基层监督网。
强化部门联动。坚持以纪检专责监督撬动部门职能监督,做实稽查、督审、数风等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明确日常沟通、线索移交、信息共享和成果共用等机制。深化一案双查、推动“双向倒查”,对涉税违法中介“有案同查”,持续健全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2025年1月以来,一案双查立案件数同比增长33.33%,成案率同比提高4.5个百分点,推进监督更好融入税收治理,有力维护税收安全。
深化纪税协作。坚持以税务系统省级以下单位开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主动与地方纪委监委沟通对接,建立“第一时间组织各级党组织传达学习、拜访一次纪委书记、走访一个地方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一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一轮督导调研”的“五个一”机制,制发工作指引,深化纪税双方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合办案、采取留置措施、使用央地协查系统等方面的协作机制,推动执纪监督和监察监督贯通衔接,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突出目标导向,着力提升监督效能
做深做实基层监督,必须将监督的焦点对准纳税人缴费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高发领域,以监督成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利益、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基层税收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整治突出问题。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发票管理等7个重点领域,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受理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在税费政策落实、核定征收、发票领用审批等环节滥用自由裁量权、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深化智慧监督。持续增强用数意识和能力,整合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壁垒,以大数据赋能正风反腐,不断提高基层监督的精准度、穿透力。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开通征管系统全口径查询权限,在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特点规律、了解相关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的基础上,搭建和运用智慧监督模型开展疑点数据核查校验,构建起人机互动、如影随形的监督网络。
延伸监管触角。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派出机构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税务局党委相关实施意见,通过实地督导调研、约谈市(地)局“一把手”、下发监督提醒函等方式,督促全系统各级税务局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完成改革任务;针对稽查管理监督和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随案监督员、跨地区交叉检查、查后回访等机制,统筹机关纪委和派出机构监督力量,与省税务局稽查局纪检委员对加油站稽查案件联合开展审核筛查,拓宽一案双查问题线索发现渠道。
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建强监督力量
基层监督能否做深做实,最终取决于是否拥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专业化监督队伍。必须直面当前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存在的力量配备不足、业务能力不专、斗争本领不强等现实问题,下大力气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为高质量开展基层监督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选优配强,夯实队伍基础。严把入口关,坚持“优进高出”,把政治过硬、原则性强、熟悉税收业务的干部充实到纪检岗位。2024年以来,黑龙江省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通过招录、遴选等渠道新配备纪检干部108人,选任领导干部25人,工作力量得到充实,年龄和知识结构持续优化。
精准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围绕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加大纪法教育、跟班学习、以干代训、实战实训力度。2025年以来,全系统共组织开展14期纪检干部培训班,选派多名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专项工作,定期组织年轻业务骨干参加省税务局跟班学习,通过实干实训锤炼过硬本领。
严管厚爱,激发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的内部监督和约束,严防“灯下黑”。同时,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主动为敢于担当、敢于斗争的纪检干部撑腰鼓劲。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干部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基层税务纪检铁军。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宫春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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